成都市医药总公司
一、公司背景
成都市医药总公司的前身是在1983年9月,根据成都市委成委发<1983>12号文的精神,由成都市医药管理局更名而成的,并行使医药管理局的职能。在1989年8月,根据成都市编委成机编<1989>121号文精神,加挂成都市医药管理局牌子。1992年7月,根据当时的需要,成都市医药总公司在成都市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其性质为全民,企业的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由局长兼任。1999年7月,成都市医药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必须与政府脱钩的规定,决定局长不再兼任总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任命刘红军同志为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成都市医药总公司与成都市医药管理局正式脱钩,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民事责任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公司结构
成都市医药总公司脱钩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法》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在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强化企业的服务功能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企业面貌焕然一新。经过全体职工的努力,成都市医药总公司已成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型医药商业批发企业。所属的六个零售大药房,无论从经营规模、占地面积、硬件设施等方面,在同行业中均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三、公司经营理念
公司以“依法经营”为宗旨,“强化管理”为核心,“服务大众”为指导思想,广交天下有志之士,共谋企业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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